全国-2026-08-19 00:00:00
某单位超市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采购需求概括:招标一家公司,我方免费提供超市经营场地(不含水、电、暖费等),在我单位销售经营零食、饮料、冷饮、香烟和生活用品等。
四、采购意向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五、预计采购和供货时间:预计采购时间为****年*月下旬,预计供货时间为****年*月中上旬。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不超过*年,每年签订*次,期限**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次履约考评,第*年前*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以上的供应商,可视情续签*次合同或终止合同;合同期内累计*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的供应商,部队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七、初步服务要求及供应商相关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投标人须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在部队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商品供应商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且明确条件与实际情况一致。
*.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购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联系人:张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