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8-19 00:00:00
引进物业管理服务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项目编号:***************)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引进物业管理服务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号北门开标厅,更正为: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开标厅。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号北门开标厅,更正为: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开标厅。
踏勘时间及要求调整如下: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 **:**:**
踏勘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淀区、西城区(详细地址请按要求发送短信后获取)
联系人:邓助理
联系电话:***********
要求:*.每家供应商最多*人参加(供应商踏勘人员需持参加踏勘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务必于*月**日**:**前把参加踏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项目编号短信发送至邓助理(联系电话:***********),超过此时间发送短信的人员将不能参与踏勘; *.本项目于*月**日上午*点组织踏勘。因涉及踏勘点位较多,供应商须自备交通工具。统一时间集中组织进行踏勘,过时不再另行组织; *.踏勘现场人员分开签到,禁止互相沟通信息、暴露身份。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邓助理,************、***********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