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韶曲财采决〔2026〕4号)
2026-08-20
广东/韶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韶曲财采决〔2026〕4号)
广东/韶关-2026-08-20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韶曲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韶曲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曲江中学风度分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圣城街与东升路交叉口北***米路东人力资源产业园***号

被投诉人*:韶关市中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西联新村**街**座*号

被投诉人*: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下称采购人)

地址:韶关市曲江区曲江大道***号

四、基本情况

本次涉案政府采购项目为“曲江中学风度分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合同包*)”,采购人为韶关市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韶关市中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预算金额为**,***,***.**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投诉人潍坊九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曲江中学风度分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存在质疑,于****年*月*日向韶关市中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因对韶关市中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该公司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受理通知书文号:韶曲财采投〔****〕**号)。

投诉人提出投诉事项及请求: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公示的中标结果不符合法规要求。

投诉请求:*.公示详细的中标明细,包括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公示本国产品声明函。

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十条、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经调查研究,本项目投诉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因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不齐全,末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未进入后续评审打分环节。投诉人因投标无效已丧失本项目后续竞争资格,案涉其他供应商评审情况、中标结果,不会对投诉人在本项目当中的竞争权益产生实际损害影响。因此,投诉人投诉事项未能体现其权益受到损害,不属于可以提起质疑、投诉的范围。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法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曲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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