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6-08-20 00:00:00
质疑供应商:广西通达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一路**号金都美食城二期*段商务楼第*层***号
邮编:******
联系人:蒋永杰
联系电话:***********
贵公司关于桂林市中医医院设备更新项目(超声诊断仪*台)(项目编号:***********************)的项目采购质疑函,我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形式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经我单位全面核查、研究核实后,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一:中标人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实材料进行投标响应,存在不实应标情形。
事实依据:*.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投便携式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品牌、型号为“迈瑞 *** ***”,与质疑人广西通达康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完全一致。
*.根据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广西区域渠道管理规定,迈瑞******设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合法合规分销主体为广西锐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质疑人已取得广西锐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本项目专属二级独家授权,依法享有本项目该型号设备的货物供应、技术应答、参数响应及售后服务的合法投标权限(佐证材料详见附件*、附件*)。
*.截至本质疑递交之日,迈瑞原厂、广西锐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从未向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出具本项目任何形式的投标授权、转授权、销售许可、售后承诺文书,亦未授权其使用迈瑞原厂技术白皮书、产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确认函、原厂售后承诺等专属制式资料。若广西九州通在无任何合法授权及资料使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迈瑞原厂制式资料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其投标响应材料缺乏合法来源基础。
*.若中标人系依托外省经销商渠道资料参与本次投标,其投标材料存在多项合规存疑情形:①无法核实外省上游经销商是否持有迈瑞有效一级授权;②无法核实外省经销商是否具备跨广西区域投标、转授权的官方权限;③无法核实外省授权文书是否专门针对桂林市中医医院设备更新项目定向出具。若中标人将通用性外省渠道资料、跨区域授权材料,变相作为广西区域合法授权、本项目专属原厂支撑材料进行投标响应,属于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实响应,违反财政部**号令投标响应真实性原则。
*.迈瑞原厂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参数盖章确认文件、售后承诺文件均属于厂家专属制式项目资料,具有来源唯一性、项目专属性。
质疑人从迈瑞原厂及广西区域唯一一级总代理广西锐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获取的全套投标资料、授权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书、技术佐证材料,均具备双重项目专属特征:资料加盖迈瑞指定的独家代理广西锐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官方项目公章,或者带有总代标注的“仅限桂林市中医医院设备更新项目使用”专属项目水印。
该制式为迈瑞厂家及广西总代理针对本招标项目定向、专属、正式出具的标准资料格式。
中标人广西九州通投标文件中所附迈瑞相关技术、售后佐证材料,若无本项目专属水印、无广西一级总代理项目许可签章,与本项目正规合法资料制式完全不符,其资料来源、资料使用授权、项目适配性均无法得到有效佐证,真实性、合法性、专属适用性存疑。
*.本次项目两家投标人投报完全一致的品牌、型号设备,依据财政部**号令同品牌同型号评审规则,采购评审体系应当对各投标人渠道授权合法性、投标资料来源真实性、项目专属支撑材料有效性进行严格核验,确保中标响应依据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应依法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评审环节应当严格核验各投标人授权链条及投标支撑材料的合法有效性。招标文件未强制设置厂家授权作为资格门槛,不代表投标人可以使用无授权、无许可、来源不明的厂家专属资料进行投标响应。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编制投标文件,对采购需求作出真实、准确、有效的实质性响应,不得存在不实响应、无依据响应、冒用资料响应情形。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有效质疑及初步佐证材料后,应当依法开展核查、问询、举证核验工作,不得以招标文件未设置某项资格条件为由,规避对投标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定核查义务。
二、质疑答复:
*.针对贵公司提出的厂家授权书等相关质疑事项,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将生产厂家授权书、厂家售后服务承诺、技术白皮书、产品检测报告、厂家盖章参数证明等列为投标文件的必备提交材料。上述资料不属于本次项目评审的审查内容,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中标人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已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条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的要求作出响应,且全套投标文件均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第“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证书电子签章,否则投标无效”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经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 ** 号令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贵公司与中标人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均为:“迈瑞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人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排名第一,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条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价也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一个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的规定,中标人广西九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贵公司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属于本次项目评审的审查内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财政局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关注与支持!
广西北投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