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8-19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兴市滨江港口开发有限公司粮食物流配套设施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长江南路与通江路交叉口南约***米滨江通用码头
建设单位:泰兴市滨江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企业拟投资*****万元,对泰州港泰兴港区过船作业区滨江通用码头内、外档进行改造,其中外档*#泊位新增散货出口功能,并预留植物油装卸功能,*#内港池泊位新增待泊及植物油装卸船功能,*#泊位外档改造为散杂和植物油装卸船泊位。新建皮带机栈桥、新增植物油管道及管架、并对现有管道进行改建并配置管架、新增转运站并对现有转运站进行改建,新增相关配套设备等,码头岸线长度和泊位等级维持不变:本次改造范围为码头面部分,不涉及水工结构调整和水域作业,主要为满足码头后方粮油企业(主要为金泰粮油)水路运输需求,不依托滨江码头后方的陆域堆场。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码头现有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后接管至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强度测试、严密度测试、吹扫试压废水经现场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接收、转运,不在码头水域排放;码头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自流入码头雨污水收集池(兼做沉淀池)收集沉淀接管至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港区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码头面化粪池收集沉淀后接管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废气 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覆盖堆放物料,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治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包括门机卸料粉尘、装船机装船粉尘、转运站转运粉尘、皮带机输送粉尘、车辆行驶道路扬尘、植物油扫线废气、接卸点残余废气、运输车辆尾气、船舶尾气,通过缩短门机料斗距离、安装抑尘漏斗、雾炮机、喷淋立杆降低装卸过程的粉尘排放强度;转运站粉尘配套袋式脉冲除尘器;皮带机配备密闭廊道并配套袋式除尘器;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码头面洒水降尘降低车辆行驶扬尘;靠港船舶接入岸电装置。
*.噪声 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等噪声控制措施。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作业区功能区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管理等噪声控制措施。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及时清运。废焊材、金属渣、废管材、杂物、废保温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涂料桶、沉淀池废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运营期,到港船舶垃圾由第三方接收处理,港区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扫线海绵球、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抹布等、维修废物、沉淀废油废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库,及时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