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二次挂牌出让公告
2026-08-19
西藏/日喀则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西藏自治区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二次挂牌出让公告
西藏/日喀则-2026-08-19 00:00:00

西藏自治区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二次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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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二次挂牌出让公告

拉资林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西藏自治区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

: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拉孜县曲下镇南汇路*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 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址:****.******.***.**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

(二)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采矿权,该矿区位于日喀则市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境内,设计开采矿种:水泥配料用砂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拟出让采矿权矿区面积约*.*******,范围由*个拐点圈定详见表*。矿区保有推断资源量***.*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万吨,设计损失量**.*万吨,采矿回采率**%,废石混入率*%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万吨,生产规模**万吨/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为*.**年。出让起始价为***.**万元(包含政府垫资部分***.**万元),增价幅度**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万元(起始价的***%)。

* 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一览

拐点

编号

****国家大地坐标系

*坐标

*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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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优先)。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竞买人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竞得履约能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失信名单、行贿人及受贿人等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相关诚信资料。

(三)竞买人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没有被列入自然资源异常名录、采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名单。

(四)竞买人应具备与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亿元,投资强度需达到****万元,提供年****万元以上纳税证明材料)。

(五)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人须经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审查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四、出让方式及挂牌时间

(一)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交易设有保留底价。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二)公告时间:****年*月****时**分至****年*月****时**分。

(三)竞买申请、资格预审及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时**分至****年*月****时**分,未实际到账的不得参加竞买,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保证金缴纳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账户。

(五)挂牌时间:****年*月****时**分至****年*月****时**分。

(六)竞价时间:****年*月****时**分。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在挂牌起始价的基础上设置保留底价,以增价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和“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经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竞得人并予以公示。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交易终止,挂牌不成交。

六、风险提示

矿山投资属于高风险投资,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详细了解以下提示:

(一)该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买人须根据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用地(林地)报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事项后方可生产。

(二)竞得人必须按照矿业权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建设绿色矿山,若不达标自然资源部门将按出让合同和相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法律政策变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并严格遵守自觉执行。

(四)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涉及环保、林业、应急、土地、水土保持、电力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因相关部门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不能开采矿产资源,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矿区所在地居民发生土地、道路和矿区环境(含地下)等矛盾纠纷,竞买人应提前赴出让矿区所在地镇(乡)、村了解矿区实际情况,及早与矿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就有关问题和事项进行协调解决,并由矿区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采矿同意证明,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六)竞得人须自行解决除出让采矿权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和费用。

(七)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须在*个月内投入生产建设,一年内完成开采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启动生产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采矿权另行出让。

(八)竞买人应认真研读西藏自治区拉孜县热萨乡宗贝村砂岩矿矿权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开采技术、估算的资源储量等,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一)竞买人对公告内容或采矿权现状存有异议的,应在参加竞买申请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西藏运通拍卖有限公司提出。

(二)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竞得采矿权后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须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在采矿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五年内禁止其参加采矿权交易平台组织的采矿权挂牌活动。

(二)在采矿权挂牌中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两年内禁止其参加采矿权交易平台组织的采矿权挂牌活动。

九、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委托西藏运通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竞买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该采矿权现场踏勘由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在竞买申请时间内统一组织。

(二)本次出让水泥配料用砂岩只能作为水泥厂配料使用。在竞得的采矿权范围内,如发现其他矿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并补缴出让收益。

(三)成交后竞得人须持《成交通知书》按约定时间到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出让价款,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和缴纳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申请退还,未竞得采矿权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六)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拉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 ************

西藏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

拉孜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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