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高端智慧节能门窗全产业链生产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路以北、湖州路以东 | 建设单位: | 斯咔特(山东)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蓝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路以北、湖州路以东,租赁东营坤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仅对一期项目进行评价,二期项目另行评价。一期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购置全自动立式中空玻璃生产线、雷德数控自动加工设备、瑞士金马喷涂线、固化炉、烘干炉、自动打磨机、切割机、玻璃热压机等设备,以铝合金型材、玻璃原片、粉末涂料、水性漆、固化剂、****尼龙隔热条、密封胶条、密封胶、双组份组角胶等为主要原材料,经切割磨边、热弯、清洁干燥、钢化、应力检测、铝间隔框加工、涂胶合片、中空层制备、压合固化等工序,年产中空玻璃**.*万平方米(全部为节能门窗配套);经预处理(水洗、脱脂、钝化、烘干)、涂装、穿条复合、下料加工、组装等工序,年产系统节能门窗**万平方米。一期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根排气筒。脱脂、钝化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铝合金型材切割、焊接、打磨抛光废气及玻璃磨边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喷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炉、烘干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燃气废气及喷漆、固化、烘干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涂胶合片废气、封边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节能门窗喷漆、固化、烘干工序产生的****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铝型材工业》(****/****.******)表*标准限值要求,玻璃涂胶合片、封边工序产生的****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其他行业》(****/****.******)表*中非重点行业“**时段”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硫酸雾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标准》(************)表*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厂界****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铝型材工业》(****/****.******)表*标准限值要求,同时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要求;颗粒物、氟化物、硫酸雾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新建**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调节+沉淀+混凝+气浮+砂滤”的处理工艺。脱脂废水、水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汇合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排放口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三级标准及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氟化物、全盐量参照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部分:半岛流域》(**** ****.******)排放限值标准。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表*标准限值要求。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区噪声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金属废料、玻璃废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包装材料、脱脂槽渣、废过滤袋、过滤残渣及钝化槽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浮渣及污泥、漆渣、废漆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废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贮存场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进行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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