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17号)
2026-08-19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17号)
吉林/长春-2026-08-19 00:00:00
吉林/长春-2026-08-19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校园楼宇室内消防设施达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宁海路***号文峰大厦****室(天津锦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号)
被投诉人*:吉林建筑大学
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号
被投诉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号保合大厦***室
相关供应商:吉林省吉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榆树市华昌区三盛路华昌小楼**幢*号底商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不完整,价格分核算过程未公开,评审结果存疑;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报价贴近最高限价,评审组未开展高价报价合理性审查,存在财政资金浪费风险。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