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医院9号楼健康管理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8-19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辽宁省人民医院9号楼健康管理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沈阳-2026-08-19 00:00:00

辽宁省人民医院*号楼健康管理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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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艳、张冬妮、石增良、潘婷婷
电话:****************
辽宁省人民医院*号楼健康管理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辽宁省人民医院*号楼健康管理中心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医院*号楼健康管理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 [****]*** 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 工期: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质保期: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 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工程项目使用的建材必须满足上述规定的相关要求。
★* 项目概况:改造建筑面积:总计约****平方米。*号楼一层局部,二层、三层全部整体改造。*、拆除:现有内部间隔墙体,装饰棚面、门、电源、照明、给排水、暖通、消防等末端拆除,建筑外墙保持不变。*、新建:增加房间隔断设立设备间、操作间、患者等候区、医生办公室等房间等,改造给排水管道,空调管道、通风管道、消防管道、墙面、地面等装饰装修。*、增加配电箱、交换机、排风机等设施设备。
★** 技术及其他要求:*. 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施工图纸和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响应。*. 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承包单位采购的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经采购单位认可批准并经监理单位认证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采购人不提供住宿场地,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施工人员食宿。**.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网上填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低于第一次磋商报价的,如后续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发布后,合同签订前,应将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照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唯一下浮比例进行调整并送至采购人。**.主要工程做法:*、主体室内面层改造。*、墙面采用饰面防火板墙面及粉刷墙面。*、天棚采用石膏板天棚及金属饰面板天棚。*、地面采用地胶地面。*、通风系统改造。*、强弱电(消防、照明等)、给排水系统改造。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辽宁省、沈阳市、建筑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其他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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