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2026-08-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崇左凭祥市综合档案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瑞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朝阳东路***号***房
被投诉人*:广西华义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良堤*号中国锦园实景创意乐园***号楼*单元一层***、***号
被投诉人*:凭祥市档案馆
地址:凭祥市南大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强制各类零部件单独提供***检测报告,设置超标、冗余、高成本技术门槛,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中小供应商,代理机构答复不具备合法依据。
投诉事项*:评分细则设置“产品制造商为工信部评定国家级绿色工厂得*分”,评审因素与项目产品质量、履约能力无关,歧视中小企业,限制公平竞争,代理机构答复理由不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二)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凭祥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