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6-08-19 00:00:00
*********学年度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海南省政府网
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年度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学年度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 +* )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学年度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 +* )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学年度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项目于****年**月**日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组织开标及评审,****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 经采购人复核审查,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号)中》经国务院批准,从****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元提高至*元。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规定;《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号)》第十八条“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资金管理要求。 因各供应商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未按要求统一按每人每天*元进行报价,不符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号)中》》、《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号)》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人就本项目废标终止向财政部门完成备案,本项目废标终止重新开标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海榆路***号琼中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保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高路华小区*栋****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海南保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