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防汛抢险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19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顺平县防汛抢险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保定-2026-08-19 00:00:00
顺平县防汛抢险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顺平县防汛抢险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栾林荫春天二期菜鸟驿站
被投诉人:顺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保定市顺平县蒲阳镇木兰东街
相关供应商:河北雄安慷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奥威路审计巷***号
当事人:顺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保定市顺平县蒲阳镇木兰东街
四、基本情况
河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顺平县应急管理局委托组织代理“顺平县防汛抢险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并于****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公告,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年*月**日向河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函。于**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告知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质疑不成立。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受理后,通知该项目采购活动暂停。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严重违法,未对质疑事项开展实质性核查、未针对行答复,仅以投诉人自身资格问题回避中标人违法事实,拒不履行法定答复义务。 *、中标供应商河北雄安慷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虚构产品制造主体,以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骗取中标,中标结果依法认定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顺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顺平县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保定-2026-08-19 00:00:00
二、项目名称: 顺平县防汛抢险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栾林荫春天二期菜鸟驿站
被投诉人:顺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保定市顺平县蒲阳镇木兰东街
相关供应商:河北雄安慷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奥威路审计巷***号
当事人:顺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保定市顺平县蒲阳镇木兰东街
四、基本情况
河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顺平县应急管理局委托组织代理“顺平县防汛抢险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并于****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公告,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年*月**日向河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函。于**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告知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质疑不成立。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受理后,通知该项目采购活动暂停。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严重违法,未对质疑事项开展实质性核查、未针对行答复,仅以投诉人自身资格问题回避中标人违法事实,拒不履行法定答复义务。 *、中标供应商河北雄安慷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虚构产品制造主体,以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骗取中标,中标结果依法认定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顺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