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工业园区部分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2026-08-18
西藏/昌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工业园区部分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西藏/昌都-2026-08-18 00:00:00

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工业园区部分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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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玉龙工业园区部分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经江达县人民政府、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线上挂牌竞价方式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主体与交易平台

*.转让方: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承办方: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线上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地块名称: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用地;

*.坐落位置:江达县青泥洞乡玉龙工业园区;

*.地块面积:****.**㎡;

*.规划用途:商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出让;

*.土地使用权证号:江达县国用(****)第**号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日;

*.规划指标:具体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转让底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三、标的现场踏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地块现场踏勘,核实土地现状、规划、权属及全部潜在风险;踏勘费用、现场安全责任全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独立报名参与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受让。

*.意向受让方须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公告、报名、资格审查

(一)公告公示期

公告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线上挂牌竞价时间

挂牌竞价起止时间:****年****日**:**至****年**月****:**

(三)报名、材料提交时间

*.线上报名起止:****年**月**日**:**—****年******:**

*.资格审核截止:****年******:**

*.保证金缴纳截止:****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四)报名操作要求

*.全程线上报名、线上竞价,不接受线下、邮件、电话、口头报名。意向受让方须先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实名注册。

*.意向受让方须实时关注平台发布的更正、延期、答疑公告,未及时查看造成报名、竞价资格失效的,责任自行承担。

*.企业竞买人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自然人须本人同名账户转账,不接受第三方代缴。

(五)资格确认流程

意向受让方完整上传全套报名资料、足额缴清保证金后,由挂牌承办方初审、转让方终审,审核通过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参与线上挂牌竞价。

六、挂牌竞价交易规则

本次转让采用线上有底价增价挂牌竞价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

*.标的设置转让底价,所有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

*.挂牌截止时存在*名及以上竞买人有意继续报价,系统自动转入*分钟限时竞价;限时竞价规则、倒计时、报价间隔以交易平台系统规则为准,最终最高有效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与处置

(一)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达县支行
账号:***************

转账附言统一填写:***********土地转让竞买保证金

(二)保证金合规处置

*.未成交竞买人:挂牌交易结束、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成交且正常履约受让方:竞买保证金优先抵扣本次挂牌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为土地转让价款;受让方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承办方按转让方通知划转全部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成交后违约弃标:受让方出现拒签成交确认书、拒签转让合同、逾期未缴全款、单方放弃标的等违约情形,全额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资金按照国有资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同级财政。若二次挂牌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原违约受让方须补足两次差价及全部交易成本,同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八、成交公示与转让合同签订

*.挂牌成交结果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受让方须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完成全部交易手续。

九、异议处理方式

任何意向受让方、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国有资产挂牌转让存在异议的,须在*个工作日公告公示期内提交加盖公章 / 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报送江达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提交异议不予受理。

十、违约责任与失信惩戒

*.受让方成交后违约弃标的,转让方有权取消成交、收回标的,全额没收保证金,补足二次挂牌差价,同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转让方因自身违规违约产生纠纷,意向受让方可向江达县国资监管部门反映处理。

十一、税费承担约定

本次挂牌成交价仅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过户、登记全过程产生的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交易手续费、不动产登记费、挂牌交易服务费等全部税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权属过户,自行承担过户风险与相关费用。

十二、特别风险告知

*.标的按现状挂牌、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完成全面尽职调查、现场踏勘,完全知悉土地现状、权属瑕疵、规划管控、建设限制及全部交易风险,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成交后不得以面积误差、隐性瑕疵、无法办证、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要求退标、降价、索赔。

*.本次标的所有图纸、评估资料、文字介绍仅作参考,转让方、挂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竞得土地后,开发建设方案必须报送江达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未按《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产生的整改、处罚、损失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不动产登记证记载面积、权属信息若与本公告存在细微差异,不改变本次挂牌成交结果、不调整成交总价。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转让未尽事宜,以《挂牌转让文件》、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规则、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为准。

*.本项目如需变更、延期、澄清,将在交易平台发布正式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告由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转让方有权依据国资监管要求依规中止、终止本次挂牌交易。

十四、联系方式

转让方: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贡布

联系电话:************

挂牌承办方: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次仁

联系电话:***********

江达县江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旭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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