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易门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变更通知
2026-08-19
云南/玉溪 变更澄清
玉溪市易门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变更通知
云南/玉溪-2026-08-19 08:09:08

玉溪市易门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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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易门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玉溪市易门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内容作出澄清及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条款: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现修改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职责、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等其余相关要求保持不变。

*、设计部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修改为“投标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下浮率")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差值 每增加或减少*%扣*.*分,分数扣完(扣减分值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差值=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得分计算方式:

(*)如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差值×***×*.*

(*)如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差值×***×*.*”

*、时间节点说明:本次补遗书于****年**月**日发布,发布之日距离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间隔满足法定不少于**日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作调整,仍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变更。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单位:玉溪优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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