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76号)
2026-08-18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76号)
广西/南宁-2026-08-18 00:00:00
广西/南宁-2026-08-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号一单元****房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号商业综合楼*区五楼(水利厅大院内)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财政部令**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其一是把“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认定为“货物项目的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其二是篡改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其三把综合评分法“依法能否采用”与“依法怎么采用”的逻辑颠倒(正确法理逻辑是:先确认依法“能否采用”,才内生“怎么用才合法”),并由“合规而行”倒推“采用合法”。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