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72号)
2026-08-18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72号)
广西/南宁-2026-08-18 00:00:00
广西/南宁-2026-08-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理化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醉沃堂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同乐大道**号电子信息标准厂房**号厂房七层***号房*****号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号广西九洲国际三十一层****、****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国产设备硬性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应作无效处理。
投诉事项*:质疑函答复书中,招标代理机构仅围绕中标方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来做答疑。该《声明函》属于招标文件中自证材料,不属于法律上的事实依据。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