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73号)
2026-08-18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73号)
广西/南宁-2026-08-18 00:00:00
广西/南宁-2026-08-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教学头模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鼎杰医学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马五路*号*栋********
被投诉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南宁市双拥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齐补正后,****年*月*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认定投诉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未启动澄清程序,属事实认定错误及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对中标供应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错误的认定错误,允许其享受价格扣除,违反评审标准统一性。
投诉事项*:评审标准不一致,歧视性对待不同投标人。
投诉事项*:评审结论未依法公示,告知程序违规。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