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成交公示】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公示中】
2026-08-18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金寨县】【成交公示】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公示中】
安徽/六安-2026-08-18 00:00:00

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金寨县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成交公示信息******

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成交供应商随州凯行汽车有限公司书面表示放弃成交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顺延确定安徽锋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锋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座**层****室

成交金额:壹拾陆万伍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冷链运输车

品牌:神百重工牌

规格型号:*************

数量:*辆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先伟、沈霞、朱玉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悬剑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工

电 话:************

五、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金寨县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成交公示信息******

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随州凯行汽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波导大道与城市规划路叉口西北角(金泰国际)**栋*单元****号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玖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冷链运输车

品牌:福田牌

规格型号:************

数量:*辆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先伟、沈霞、朱玉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悬剑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附件:

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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