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01号)
2026-08-18
黑龙江/黑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01号)
黑龙江/黑河-2026-08-1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财政金融局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河(步行)口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乐肯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东街**号城东新居小区*区*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 *: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泰山路**号*楼

被投诉人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商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通江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供应商黑龙江海高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及虚假承诺。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供应商黑龙江海高科技有限公司的地毯制造商黑龙江省恒派智能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不具备地毯合法生产经营资质,中标人无履约能力和制造设备,属于虚假应标。

(三)供应商黑龙江海高科技有限公司的地毯制造商黑龙江省恒派智能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不具备地毯履约必备环保审批,无法合法生产地毯。

(四)供应商黑龙江海高科技有限公司对提出的要求和条件没有作出明确响及实质性应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二)(三)(四)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一)部分成立。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属于响应无效的情形。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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