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8-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搬运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双双发科技推广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水口寺街道宝山南路***号*栋*单元*层*号[水口寺办事处]
被投诉人:乐山师范学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层****、****号
相关供应商:立迅(成都)维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燎原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师范学院****年搬运服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代理服务费强制由中标人全额承担,违规转嫁采购成本。
投诉事项*:投标有效期设置过长,不合理占用供应商投标资源。
投诉事项*:服务与货物混合打包招标,规避货物采购监管与强制节能政策。
投诉事项*:特种作业资质要求缺失,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验收标准模糊、违约责任不对等、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编制责任转嫁供应商,免除采购人法定义务。
投诉事项*:违约金比例过高,不合理加重供应商责任,违反合同公平原则。
投诉事项*:价格评审权重过低,不利于形成充分的价格竞争。
投诉事项*:主观评分权重严重超标,自由裁量权过大
投诉事项**:评审标准未细化量化,完全依赖主观判断。
投诉事项**:付款条件不符合政府采购预付款规定。
投诉事项**:现场考察安排存在潜在不公平。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