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2026-08-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年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层
相关供应商地址: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号*号楼*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人江苏天天欣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当前存续履约项目人员规模、年度营业收入、社保缴纳人数、理念投标申报数据均与其本次投标填报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明显不符,涉嫌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隐瞒真实企业人数、虚构企业规模,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完整质疑证据线索后,仅采信中标人单方提交的申明材料,未开展任何外部核查工作,未依法移交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查线索,也未针对矛盾点作出合理解释,履职存在明显缺失。
投诉请求:
*.暂停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依法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并就中标人企业类型问题,依法向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如上述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中标人的行为已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判定其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请求重新组织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及各投标人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一)项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投诉事项*成立。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驳回其他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宜
常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