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抚顺-2026-08-1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调整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请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更正版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盘(如采用普通*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临江东路振兴大厦*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佐阳
电话:************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号甲信悦汇**座**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计划对约***家(具体家数以实际评测家数为准)试点企业及约**家数字化服务商(具体家数以实际评测家数为准)进行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试点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申请奖补涉及的相关财务凭证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排除非数字化改造关联支出、重复申报等不合规行为,核查改造项目金额合理性,核定企业奖补金额,并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严格完成工作,每家企业形成一份独立的可有效查验的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对试点城市总体工作情况开展审计,编制试点城市专项审计报告。协助市工信局完成试点城市相关工作任务并通过省部两级中期、终期验收绩效评价及实施期后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分户专项审计核查
对试点企业、服务商开展财务凭证审核、合同核验、发票核验、付款流水核查、项目内容核查、现场实地核查;核实数字化改造项目真实性、投入真实性、实施内容匹配性。
*.合规筛查与资金核定
对数字化改造项目剔除非数字化改造支出、重复申报支出、虚增投入、不合规列支、超政策范围支出;梳理核减明细、问题清单,精准核定可享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额度。
*.一户一报告出具
对每家被审计主体出具独立、完整、合规的可有效查验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可直接用于奖补兑付、上级核查、绩效检查等。
*.市级总体审计报告编制
汇总全市审计情况、试点城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形成总体审计结论、资金使用分析、试点成效、存在问题、整改建议等,出具《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专项审计总报告》。
*.验收与绩效全程保障
全程配合市工信局完成试点城市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汇总、台账整理、问题整改、数据上报、答辩答疑、复核抽查等。保障试点城市顺利通过省级、部级中期验收、终期验收、期后绩效评价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试点城市省、部级全部验收、绩效评价结束、项目闭环为止,并在试点城市验收合格之日(具体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对第三批试点城市的验收安排确定)起提供*年免费质保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合同要求标准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策、牛海山(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临江东路振兴大厦*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佐阳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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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开展抚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审计服务。计划对约***家(具体家数以实际评测家数为准)试点企业及约**家数字化服务商(具体家数以实际评测家数为准)进行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试点企业和数字化服务商申请奖补涉及的相关财务凭证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排除非数字化改造关联支出、重复申报等不合规行为,核查改造项目金额合理性,核定企业奖补金额,并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严格完成工作,每家企业形成一份独立的可有效查验的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对试点城市总体工作情况开展审计,编制试点城市专项审计报告。协助市工信局完成试点城市相关工作任务并通过省部两级中期、终期验收绩效评价及实施期后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试点城市省、部级全部验收、绩效评价结束、项目闭环为止,并在试点城市验收合格之日(具体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对第三批试点城市的验收安排确定)起提供*年免费质保。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交和备份文件现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盘(如采用普通*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临江东路振兴大厦*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账户名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佐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