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四标)答疑澄清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6-08-1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阜南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四标)答疑澄清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8-17 00:00:00

阜南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四标)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阜南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四标)

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阜南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四标)”(招标项目编号:**************)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统一答疑澄清如下:

*、关于招标文件***中,定标办法前附表的评审标准第*条,投标人最多可中标段数量为*个。

我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派遣同一个项目经理及同一个技术负责人同时中标一标段及二标段?

答: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页附录*“注*.如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不能完整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姓名等)的,则应另行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包含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县区级及以上的验收证书)。”早年农业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当地主管部门基本未单独出具制式“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仅统一出具竣工(或完工)验收报告或县区级及以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属于行业普遍历史情况,且皖北区域高标准农田招标答疑均认定竣工(或完工)验收报告具备同等验收证明效力。现申请书面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材料仅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经合同甲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完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县区级及以上的验收证书),完全可以佐证项目完工交付且能完整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姓名等)的,评标时予以认可。恳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结合高标准农田水利行业验收规范书面答复,明确该类业绩证明资料是否予以认可,便于投标人规范编制投标文件。

答:予以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阜南现代循环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苗集镇现代高效循环农业产业示范园

联系人:郭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循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南县苗集镇现代高效循环农业产业示范园

项目负责人:方军(项目负责人)、金成运

电话:***********、***********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