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财采投处[2026]24号
2026-08-17
黑龙江/牡丹江 质疑投诉
牡财采投处[2026]24号
黑龙江/牡丹江-2026-08-17 00:00:00
牡财采投处[****]**号
作者:牡丹江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牡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幼儿玩教具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盛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号哈尔滨科技创新城软件园**号楼*层****室

法定代表人:韩波

被投诉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幼儿园

地 址:平安街东五联发环保小区内

被投诉人*:黑龙江悦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庆明路***号门市

五、基本情况

黑龙江盛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幼儿园-幼儿玩教具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内容向我机关提出投诉,我单位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谈判文件设置客观无法实现的***检测报告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符合法定要求,答复内容空洞无实质内容,应属无效。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形,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关于质疑答复不规范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另行处理。

自本决定书下达之日起,恢复该项目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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