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8-17 00:00:00
因*****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清镇段)房屋征收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对该项目房屋拆除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采购,现按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清镇段)。
(二)征收主体:清镇市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四)征收实施单位:清镇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清镇市青龙山街道办事处。
(五)服务内容:对*****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清镇段)房屋拆除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最终以实际开展工作内容为准。
(六)投标预算:*****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清镇段)分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约**户、****.**㎡,国有土地上房屋涉及螺旋钢管厂约****.**㎡,房屋拆除费按**元/㎡取费概算约**万元。投标单位按《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号文件的标准计算,按该标准下浮进行投标,下浮率最高者推荐为项目房屋拆除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七)组织比选单位:清镇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八)注意事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房屋拆除中标单位支付。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包含招标代理服务,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二)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法人代表无限制高消费、无围串标等不良记录以及无被行政机关给予撤销或者吊销许可证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项目,否则作否决比选处理。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和比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单位,于****年*月**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意向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交至清镇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逾期提交的视为未收到报名意向(报名意向无需报价)。
联系地址:清镇市百花路**号(百花新城综合楼**楼****),邮箱地址:**********@**.***。
五、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在清镇市百花路**号,清镇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层****会议室。
参选人按比选方案的要求将密封的参选文件于比选评审当天提交至清镇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三改事务科办公室,参选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
*****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清镇段)房屋拆除招标代理服务公开比选方案.***
(联系人:郭永建,联系电话:****-********、***********)
清镇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