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2026-08-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乡城县城市夜间基础照明优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佰嘉通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安宁街道云台路**号*栋***号
被投诉人:乡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乡城县香巴拉镇香巴拉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极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 *座(星巴克旁)**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极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乡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城县城市夜间基础照明优化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未明确法定机构标志认定;涉嫌未具有不真实检测报告量身定制,采购需求不明确,不完整,招标文件存在缺陷。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标的名称:拼接屏要求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倾向性、唯一性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乡城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