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2026-08-17 00:00:00
采购公告
达州市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自主公开采购纯电动皮卡车两辆 ,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名称:达州市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停车管理业务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其规格要求
(一)项目预算:**.**万元。
(二)采购限价**.**万元/辆。
(三)采购明细:
名称 单位 数量 参数
纯电动皮卡车
*辆 辆 * *、车辆类型:纯电动皮卡车
*、能源类型:充电
*、续航里程(**):≥***
*、功率(**):≥***
*、电动机(**) :≥***
*、最高车速(**/*)≥***
*、三电系统质保:≥八年或**万公里
*、电池类型:磷酸铁锂
*、轴距(**):≥****
**、长×宽×高(**) ≥****×****×****
**、最大扭矩(*·*) :≥***
**、驱动方式:后驱
**、座椅:真皮或仿皮
**、配备胎压监测功能
**、配备安全带未系提醒
**、配备前排双安全气囊
**、配备前排车窗一键升降
(四)质量要求:整车要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强制性标准,具备车辆出厂合格证等完整随车合格证明文件,且交付时无任何质量瑕疵,产品性能与官方宣传及配置表完全一致。
三、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首次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在采购公告期内,由达州市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负责接收意向供应商报名及审核报名材料。挂牌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期间,至少需要*家供应商作出有效报价,否则此次采购无效。
(三)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需登录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自行熟悉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无。
(三)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向西南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 元(大写: 贰仟圆 整)(以到达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附件*)、营业执照相关资料,上传不全者无后续竞价资格。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三)本次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达州市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未在**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按公告与合同的要求送货,并提供货物的附属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合同约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交货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含)天内,交货地点为达州市高新区城市数字大楼*楼,不得交付库存车辆(指制造完成出厂后超过*个月以上仍未售出的车辆)。
*、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暂行规定》上备案的车辆。在交易全过程,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基本情况。
*、若供应商出现供货延期的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延期*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延期达至**天的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若延期至**天,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车辆交付完毕后*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产品的,视同已验收合格。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内。
*、供应商应将提供车辆质量合格证书、保修卡或保修手册、说明书、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证件资料必须齐全,无任何缺陷隐患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大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常规安全合法使用;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车辆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必须负责及时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还应为采购人提供随车设施标准配件。
*、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三)验收标准及要求
*、⻋辆送到指定地点,采购⼈⾃⾏组织验收。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验收;双⽅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 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在采购⽂件与投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辆有划痕、功能配置不全、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更换⻋辆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辆抵达⽬的地后的检验要求:提供的⻋辆为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划伤、⽆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的知识产权。各项参数和功能符合检测标准和出⼚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件要求和投标⽂件承诺。
*、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清单、配件、随车⼯具、⽤户使⽤⼿册、原⼚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均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均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或经过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买受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要求:(*)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为工信部颁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公告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好无损,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为其提供相关上户资料,确保能在当地车管部门上牌。
(四)价款结算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将车辆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对车辆的外观、型号、数量及随车文件(含合格证)进行静态查验;静态查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提车款。乙方收到提车款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贴膜、设备加装及协助甲方办理上牌手续,并配合甲方进行道路动态测试,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动态测试合格且上牌完毕,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单》后,视为车辆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交付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全额发票的**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尾款。交货时,乙方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该车型 整车出厂合格证。
(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供货时提供车辆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车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确保车辆上牌所需的应由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文件,确保正常上牌证;
*、中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质保服务,具体质保期不低于*年或**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须指定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明确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
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交款方式: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潜在供应商在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因操作不当造成保证金缴纳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供应商在平台缴纳的每一笔费用对应一个交款子账户,每笔费用对应的交款子账户皆不同,转款时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的子账户信息转账,若账户信息填写错误,将导致该笔费用缴纳不成功。若在费用交纳的规定时间内,仍有继续参与采购活动的意向,请重新正确填写交款子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查询缴纳子账户信息:交纳相关费用后,供应商应在【投标业务管理】*【子账户查看】中查询已生成的子账户明细,查看账目款项的缴纳状态,确保项目保证金正确交纳。
(二)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或成交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发出成交通知书*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三)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还有权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供应商提交《意向供应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供应商在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所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采购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直接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采购方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八、竞价规则
拟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其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竞价起始价(金额):******元。
*.单次最低减价幅度(金额):***元。
*.单次最高减价倍数(取整数倍):**倍。
*.限时报价期:**分钟。
*.延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不管有无出价,均自动延时):***秒/每轮。
九、报名
报名地址:*****://*******.***/#/*****
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
采购人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
采购人:达州市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