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2026-08-16 00:00:00
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六、采购标的名称:山东公司黄岛公司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系统建设服务直接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山东公司黄岛公司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系统建设服务直接采购项目的实际发包方为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鉴于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尚未设立供应链系统、银行账户暂未开通,本次采购由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代为进行。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供应链系统设立完成、银行账户开通之前,山东公司黄岛公司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系统建设服务直接采购项目相关的合同签订以及项目管理、费用支付等暂由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实施;待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供应链系统设立完成、银行账户开通之后,山东公司黄岛公司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系统建设服务直接采购项目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后期项目管理、费用支付等合同履行全部事宜。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合同主体所需签署的各类文件,并应确认不因合同主体问题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于****年*月成立,****年*月省公司通过投资决议,现需建立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系统。依据《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号)第二十四条“对于围绕核心主业需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情形,如确有必要,也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不适宜招标目录(试行)》(链招〔****〕**号),“生产管理平台新建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系统”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并与对应单位开展谈判采购,“企业财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系统运维”的执行单位为“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现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数智软件事业部的业务及人员已于****年*月整体划转至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见《关于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原数智软件事业部业务划转情况说明》)。因此将本项目委托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湖南长沙长沙市天心区
十、公示期限:**********至**********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王萌 | 电话:***********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王萌 | 电话:*********** |
| 联系地址:青岛市 | 电子邮箱:**********@***.*** |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大唐(平邑)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一体化与财务共享系统建设 | * | 项 | *% | **********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崇明岛东路**号 | 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