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项目二次招标结果公告
2026-08-14
河南/鹤壁 中标结果
鹤山区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项目二次招标结果公告
河南/鹤壁-2026-08-14 00:00:00
鹤壁市公共资源
鹤山区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项目二次招标
  • 项目名称
    鹤山区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项目二次招标项目
  • 标段名称
    鹤山区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项目二次招标
  • 信息发布时间
    ********** **:**:**
  • 浏览量
    **

第 * 次结果公示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鹤山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区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 鹤壁市万邦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长江路街道龙府盛帝*号楼*单元*楼西户 ***,***.**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鹤山区城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项目(二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金棚(采购人代表)、李海霞、孙成群。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壁市鹤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中山路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乾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西段鹏森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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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

附件*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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