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废碱液、碱渣外委处置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2026-08-14
辽宁/盘锦 招标采购
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废碱液、碱渣外委处置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辽宁/盘锦-2026-08-14 00:00:00
辽宁/盘锦-2026-08-14 00:00:00
| 项目名称: | 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废碱液、碱渣外委处置项目(二次) |
| 项目概况: | ****年*月—**月,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预计产生废碱液、碱渣约***吨,单次转移处置量约**吨(以实际转移数量为准)。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转移处置,转移处置服务标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按实际数量结算。 |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承包商/服务商应具: ①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规模和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满足招标要求。 ②投标人可自行运输危险废物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的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确保满足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废碱液、碱渣拉运转移需要。 ③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如需要拉运转移危险废物,提前告知处置单位运输日期和所需运输车辆数量,处置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必须保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到达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现场。 ④危险废物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终止合同履行。 ⑤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履约前,向盘锦中油辽河沥青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不能满足上述工作要求,每出现一次,相应扣除中标单位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累计超过三次,辽河石化公司可直接终止合同。 *.承包商/服务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书加盖单位公章; (*)准入商廉洁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报价书要求于****年*月**日*:**前,将报价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版本)发至报价邮箱********@***.***参与报价,进行竞争性谈判。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金刚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吴尧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其他: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