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8-14 00:00:00
| 关于宁波鄞州明辉***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复函 |
| 发布日期: ********** **:**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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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项目核准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姜山镇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完善电网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宁波鄞州明辉***千伏输变电工程(统一项目代码:************************)。 项目法人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千伏明辉变电站,本期安装*×**兆伏安变压器,远景主变规模*×**兆伏安;本期配置电容器*×****千乏、电抗器*×****千乏、消弧线圈*×****千伏安;变电站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张俞*明辉、蔡郎*明辉***千伏线路,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千米;敷设单回电缆线路*.**千米、双回电缆线路*.***千米;新建单回路电缆土建线路*.**千米、双回路电缆土建线路*.***千米、三回路电缆土建线路*.*千米,其余利用在建绕城高速综合管廊。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由项目法人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法人单位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工艺标准规范实施,按照项目取得的环保等审查、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措施。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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