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6-08-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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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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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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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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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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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盐县应急局
****年二季度*起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例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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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案例曝光警示教育作用,深化警示震慑效应,进一步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纵深走实,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年二季度*起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例曝光如下: *.海盐县某气体有限公司储存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案(危险物品储存) ****年*月**日,海盐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对海盐县某气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仓库储存*瓶混合气体(压缩的氮氧混合气),现场采取了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防倾倒等安全措施,但未制定专门的混合气体安全管理制度。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年*月**日,海盐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年*月*日,海盐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在未按规定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年*月*日,海盐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嘉兴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年*月*日,海盐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赴嘉兴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于****年**月*日变更了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地址。但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仍为原地址,该公司逾期**个工作日以上未变更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该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年*月*日,海盐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某公司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超限运输货物) ****年*月**日,海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到海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抄告函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某公司所属的重型自卸货车在盐于线超限运输货物),某公司违反了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版)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海盐县于城镇紫云苑某户主擅自拆改燃气设施案(擅自拆改燃气设施) ****年*月**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根据于城镇村镇建设办公室提供的信息,发现当事人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紫云苑某户主在住宅装修过程中实施了擅自拆改燃气设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年*月**日,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户主作出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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