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74号)
2026-08-14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74号)
河北/石家庄-2026-08-14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度校园物业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庄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道西三庄大街**号中亚商务*座***室
被投诉人:河北商贸学校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天山大街湘江道**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商贸学校****年度校园物业服务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中标公告。*月**日,河北庄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商贸学校提出质疑。*月**日,河北商贸学校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河北庄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未按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擅自增加评审依据。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存在多项程序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质疑答复”、“质疑答复内容不完整、不正确,不符合法定要求”部分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评审程序违法,未要求我公司澄清解释”部分,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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