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永财采罚[2026]7号)
2026-08-12
浙江/金华 质疑投诉
永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永财采罚[2026]7号)
浙江/金华-2026-08-12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德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城区“牛皮癣”清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浙江德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坑口村绿景花苑**幢

五、基本情况

当事人浙江德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学历学位证书、虚假采购合同。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浙江省财政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号)之《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项第*档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罚款,计人民币陆仟捌佰玖拾伍元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半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永康市财政局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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