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8-12
浙江/杭州 质疑投诉
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浙江/杭州-2026-08-12 00:00:00

一、案件名称:杭州微蓝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案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建财监罚〔****〕*号


三、被处罚单位:杭州微蓝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四、法定代表人:周某某


五、执法部门:建德市财政局


六、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年*月**日


七、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当事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伪造的检测报告,其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本次调查中,当事人主动配合、如实说明,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本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当事人存在主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的恶意,亦无证据表明当事人曾因类似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相关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该行为未对采购进程造成实际损害,社会危害性较小,情节相对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杭州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项第Ⅰ档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采购金额*******元的千分之五的罚款,计*****元(大写:壹万壹仟贰佰伍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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