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天保工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置换项目(二次)的澄清补遗公告(第02号) 变更通知
2026-08-14
云南/怒江 变更澄清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天保工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置换项目(二次)的澄清补遗公告(第02号) 变更通知
云南/怒江-2026-08-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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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天保工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置换项目(二次)的澄清补遗公告(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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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天保工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置换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关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页码存在不连贯情形。 | 关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页码存在不连贯情形。 | 采购代理机构已核查,上述问题仅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排版汇编过程中产生的格式页码遗留,不属于采购内容的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只需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实际对应的页码索引,不构成负偏离,不作为废标理由。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澄清补遗不改变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不延期。
本次澄清补遗不构成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修改,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无需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兰坪县怒江路玉林小区**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坪县城财富天地*幢*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珍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