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6-08-04 00:00:00
发布机构:新丰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丰县中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浙江林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青龙路南侧、新科路东侧一幢一楼***室
被投诉人: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地 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号国有资产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新丰浩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滨江路**号本户一层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月**日,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月**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月**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月**日,投诉人提起投诉。该项目于*月**日签订合同。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新丰浩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部分产品制造商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况,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应予废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由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签订并履行,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新丰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