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13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秦皇岛-2026-08-13 00:00:00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抚宁区茶棚乡旭缘劳务服务部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郦城街道办事处南望庄小区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宁路**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中建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北路*号金明国际财富中心**楼****室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抚宁区茶棚乡旭缘劳务服务部向秦皇岛市中建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于****年**月**日对质疑情况进行了答复,质疑人因对质疑答复情况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书,审查后于并于当日受理。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未设置小微企业多标段投标、中标数量限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小微企业公平竞争,违反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投诉事项二:评标打分细则一刀切,未结合**条路段差异化养护需求设置量化评审标准,评审因素不匹配采购需求,评标规则违法。 投诉事项三:农药管控、绿化水质检测及处罚等实质性条款模糊缺失,招标文件内容不完善,损害供应商知情权与履约测算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北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
北戴河区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秦皇岛-2026-08-13 00:00:00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抚宁区茶棚乡旭缘劳务服务部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郦城街道办事处南望庄小区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宁路**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中建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北路*号金明国际财富中心**楼****室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抚宁区茶棚乡旭缘劳务服务部向秦皇岛市中建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于****年**月**日对质疑情况进行了答复,质疑人因对质疑答复情况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书,审查后于并于当日受理。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未设置小微企业多标段投标、中标数量限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小微企业公平竞争,违反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投诉事项二:评标打分细则一刀切,未结合**条路段差异化养护需求设置量化评审标准,评审因素不匹配采购需求,评标规则违法。 投诉事项三:农药管控、绿化水质检测及处罚等实质性条款模糊缺失,招标文件内容不完善,损害供应商知情权与履约测算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北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