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7-10 00:00:00
关于南宁市上林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发改项目〔****〕**号
上林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南宁市上林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号)文件规定,以及南宁项目策划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对《关于南宁市上林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入住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意上林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林县大丰镇敬老院等**个公办民营养老机构。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更新消防应急设施、应急呼叫系统,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升级改造等。更新康复辅助器具、健康监测设备、医疗急救设备等。更新养老服务管理系统、智能监控设备等。建设规模为拟更新设备***套(床),其中:消防应急设备设施更新**套,护理型床位及附带设备升级改造***套,康复辅助与健康监测设备*套,养老服务管理系统设备*套。淘汰设备***套(床),其中:消防应急设备设淘汰**套,普通床位淘汰***套,康复辅助与健康监测设备淘汰*套,养老服务管理系统设备淘汰*套。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拟申请上级资金***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或投资超出批复**%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原《关于上林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上发改项目〔****〕**号)自动失效。
附件:南宁市上林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南宁市上林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年*月*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