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第二初级中学灾后校舍及基础配套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2026〕40号)
2026-08-05
广西/贵港 审批|立项|规划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第二初级中学灾后校舍及基础配套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202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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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第二初级中学灾后校舍及基础配套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港北发改投资〔****〕**号)
********** **:**
来源:
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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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第二初级中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第二初级中学灾后校舍及基础配套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文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做好灾后修复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原则同意贵港市港北区第二初级中学灾后校舍及基础配套设施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贵港市港北区第二初级中学。
四、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第二初级中学校园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灾后应急维修加固工程,采取常规维修、局部修缮等方式,恢复校舍原有外观和使用功能。修复校舍约***平方米;修复校园排雨、污系统****米;修复运动场*****平方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请严格根据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控制性指标实施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和突破。如在项目竞争性磋商完成前突破批复规模的,必须报我局重新批复实施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应按规定报我局办理变更手续。项目批复后,请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将建设进展情况向我局报备。
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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