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福财书〔2026〕92号)
2026-08-12
广东/深圳 质疑投诉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福财书〔2026〕92号)
广东/深圳-2026-08-12 00:00:00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福财书〔****〕**号)

一、当事人:深圳市前海康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号香江金融大厦******

二、基本情况

深圳市前海康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公司)参与了“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口腔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经查,前海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份业绩文件,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深圳易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份业绩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前海公司已构成“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项、《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深财规〔****〕*号)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列**第*档标准的规定,本机关拟决定将前海康联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对前海康联公司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元(*,***,***元×**‰=**,***.**元);

*.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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