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柴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澄清与修改
2026-08-13
辽宁/抚顺 变更澄清
清原县柴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澄清与修改
辽宁/抚顺-2026-08-13 00:00:00
监督部门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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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清原县柴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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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新增:**、(*)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地址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通知书给相关投标人,相关投标人在接到澄清通知书**分钟内提交书面解释材料;投标人逾期未提交书面解释材料,或评标委员会对其解释理由不予认可的,认定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投标无效。(*)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设备***地址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直接认定构成串通投标,投标无效。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招标人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陈茜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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