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2026-05-19 00:00:00
贺八发改社会投〔****〕*号 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八步区****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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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报来《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关于八步区****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函》(贺八教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经广西巨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及部门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八步区****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八步区里松镇龙湾小学、大宁镇公保小学结州教学点、贺街镇龙扬小学、仁义镇第一初级中学、信都镇北津小学校园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八步区里松镇龙湾小学、大宁镇公保小学结州教学点、贺街镇龙扬小学等*所学校内实施校舍扩建、维修改造、扩建围墙及电力电缆线路改造等。其中校舍维修改造***.**平方米,扩建校舍**.**平方米(加建钢梯),围墙改造***米,扩建挡土墙***.*立方米,电力电缆线路改造***.**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资金***万元、自治区资金**万元、县级资金*.**万元。
六、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概算,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资金的用途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完成规定的政府投资审批程序,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严禁“未批先建”、“边建边批”。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项目投资概算表
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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