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分公司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坑道钻机(定向)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2026-08-13
安徽 变更澄清
设备租赁分公司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坑道钻机(定向)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安徽-2026-08-13 00:00:00
设备租赁分公司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坑道钻机(定向)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
设备租赁分公司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坑道钻机(定向)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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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设备租赁分公司煤矿用履带式全液压坑道钻机(定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潜在投标人提问内容澄清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标“★”项的设备技术参数或要求,除表格内对设备尺寸的特别要求外,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上述设备性能参数的安标定检检验报告或盖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技术文件备案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或盖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技术文件备案章的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其他均为无效证明材料)。标“★”技术参数例如:定向钻机主轴通径、最低水平开孔高度这些参数不是安标定型检验时必须要求检验的项目,如果审查中只接受上述材料为有效证明材料,则具有倾向性及排它性。

答复一:

*.钻机主轴通径、最低水平开孔高度须提供使用量尺进行实际测量的实物照片以证明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所有标“★”项设备尺寸必须满足设备入井最大不可拆卸尺寸要求,可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但交货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设备尺寸要求。

*.除前述*、*项答复意见外的钻机、泥浆泵车、煤矿用移动式制氮装置的标“★”项技术参数须提供包含设备性能参数的安标定检检验检测报告或盖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技术文件备案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做为有效证明材料。

*.随钻伽马测量装置的标“★”项技术参数须安标定检检验检测报告或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备案或签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证明材料。

问题二:据我方了解,目前煤矿行业,安标中心没有检验伽玛探管测量半径和伽玛精度的项目,只有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检验。此项参数作为“★”项要求提供安标中心检验的有效证明材料,是否合理。

答复二:随钻伽马测量装置的伽玛探管“测量半径和伽玛精度”技术参数项可提供安标定检检验检测报告或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备案或签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证明材料。

因本澄清公告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现将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整。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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