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告知书(淮财购决〔2026〕7号)
2026-07-27
江苏/淮安 质疑投诉
不予受理告知书(淮财购决〔2026〕7号)
江苏/淮安-2026-07-27 00:00:00
江苏/淮安-2026-07-27 00:00:00
不予受理告知书(淮财购决〔****〕*号)
发布时间:********** 来源:****** 【关闭窗口】
杭州傲飞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气动物流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的投诉书,本机关已于****年*月**日收悉。
经审查,本机关发现你单位提交的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故于*月*日向你公司发送《投诉书补正通知书》,要求你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补正。现你公司超出补正期限仍未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云,联系地址:淮安市健康东路**号,联系电话:*************。
附件:邮政特快专递信息及邮件轨迹
淮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