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批镍触媒处置[挂牌披露]
2026-08-13
四川/德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批镍触媒处置[挂牌披露]
四川/德阳-2026-08-13 00:00:00
四川/德阳-2026-08-13 00:00:00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批镍触媒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批镍触媒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绵竹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为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所持一批镍触媒,预估总重量**吨(以实际称重为准),预计在本年****月转让方设备检修拆除后产生。转让方在标的资产产生后一次性整体交付。本次处置标的按单价挂牌,以“吨”为计量单位进行计量和计价。 *.意向受让方可在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或向转让方充分了解处理的范围并按转让方要求的处置范围接收标的资产,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价。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度、成分、净含量、现场转运作业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在资产交割时以资产状况、品质为由,对价款提出异议,风险自行承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标的状况、核算成本后参与交易。 *.关于税费的约定: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本次交易成功后,转让方可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关于交付地点及交付时间的约定: (*)交付地点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磷化工厂区。 (*)本次标的资产预计在本年****月转让方设备检修拆除后产生。在标的资产产生后,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通知要求,安排符合运输安全要求的车辆到指定地点交付、拆解,自行负责吊装、搬运,并应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拆解、装卸、搬运工作。 (*)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交付、拆解、装卸、搬运,受让方应按照***元人民币/天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保管费用,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保管费用直接从预估交易价款中扣除。 (*)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交付通知之日起**个日历日内仍未完成交付、装卸、搬运工作,则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标的自行处理,转让方已收取的预估交易价款以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关于资产查验和称重标准的约定: (*)受让方根据交付通知到达交付现场,转让资产经受让方查验完毕即视为转让方已经完成交付义务,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并自行负责吊装、运输。受让方不得在转让资产交付时以资产状况、品质为由,对价款、预估重量提出异议,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转让标的需称重,实际重量以转让方提供的地磅称重为准,受让方不得要求自行称重,转让方承诺其提供的地磅符合国家相关计量标准,并可配合受让方进行检查。每批次称重后,转、受双方现场代表共同在转让方出库单上签字确认该批次重量。 *.关于交易保证金以及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 (*)因转让标的实际重量需交付时称重确定,故本次交易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其余价款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场外结算。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单价乘以项目公告披露的预估重量计算预估交易成交金额,并以预估交易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收取交易服务费,即使实际交付的重量与预估重量不一致,也不调整交易服务费金额。 (*)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应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告知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生效后冲抵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预估交易价款。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部分预估交易价款(即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冲抵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其余价款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场外结算。 (*)在交付称重过程中,受让方应根据称重的情况,按转让方的要求于称重现场立刻向转让方补交交易价款,否则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止搬运转让资产。 (*)转让资产完成交付后,转、受让双方根据实际交付重量确定最终实际交易价款。 *.本次处置资产为含镍(****)危险废物,受让方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搬运、存放,受让方在搬运前须向转让方出具具备相应运输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受让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过程中应以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运行,应在收集过程中采取规范的防范措施,避免可能引起人身和环境危害的事故发生。若因受让方处理不当引起的相关事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办理转运手续,并在运输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当有转移运输需求时,受让方按环保相关规定办理并填报、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提交给转让方。 *.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转让方可协助办理。受让方在施工、搬离、清场、运输资产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资产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受让方施工、搬离、清场、办证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资产运输、证件办理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申报办理,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资产搬离过程中所需运输车辆、起重机械、道路协调、人工等均由受让方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作业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工程监督管理,受让方需听从转让方的安排。不得对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外的资产进行损坏或搬离。 (*)装卸、搬运现场需做好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并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受让方自进场开始搬运之时起,须自行做好资产物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处置受让资产,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资产物所有现状以及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意向受让方若成功竞得资产后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资产的相关权利在实现上出现任何风险,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影响价款支付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不追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任何责任。 **.本次转让资产受让方按转让方内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搬运、处理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事宜。 **.看货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岑 电话:*********** 看货地点: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工业园区磷化工厂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