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2026-06-17 00:00:00
贺八发改社会投〔****〕*号 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八步区****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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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报来《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关于八步区****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贺八教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和提升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原则同意八步区****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资金项目建设(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八步区大宁镇初级中学、铺门镇铺门中学、贺街镇双莲初级中学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八步区大宁镇初级中学、铺门镇铺门中学、贺街镇双莲初级中学*所学校内实施教学综合楼拆除重建、新建食堂及新建、改造运动场地。其中拆除重建教学综合楼约****.**平方米、新建学生食堂约 ****.**平方米,新建、改造运动场地约*****.**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其中中央资金****万元、县级资金***万元。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关于出具八步区****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资金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
七、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以上或减少**%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据此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前期工作。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本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九、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得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八步区****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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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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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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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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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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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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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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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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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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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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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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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照招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开展相关招标工作。(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令第**号修改)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桂发改法制〔****〕***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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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