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城区学校门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8-12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泗洪县城区学校门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宿迁-2026-08-12 00:00:00

泗洪县城区学校门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泗洪县城区学校门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泗洪县城区学校门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被投诉人:泗洪县教育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泗洪县洪泽湖路东大街*号、泗洪县明德紫郡东门商铺往南**米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泗洪县教育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泗洪县洪泽湖路东大街*号、泗洪县明德紫郡东门商铺往南**米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项目组人员”评分项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布控球”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枪球一体机”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融合巡检软硬一体化系统”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安全网关”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交换机”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请求:*.请求修改招标文件排他性内容,杜绝为移动公司定制招标文件。\**.请求提供三家完全满足此次采购需求的所有产品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请求依法编制招标文件,修改特定、限定、指定的厂商产品参数、证书、检测报告,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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