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08-12
辽宁/营口 中标结果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营口-2026-08-12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江苏万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鼓楼区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以西、环城路以北、陇海铁路以南中环广场 * 区 * 号楼 ******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吨(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中:营口西部分公司(西部污水处理厂,位于营口市自贸区永远角路),日产污泥约**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营口东部分公司(东部污水处理厂,位于辽河经济开发区中心街区明路),日产污泥约**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营口市北五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位于老港街北侧尽头),日产污泥约*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位于北辰街光明农业科技产业园附近),日产污泥约*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进行污泥无害化处置,主要负责运送污泥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泥日产日清不落地,包人工、包机械车辆、包处理等无害化处置全过程中的一切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本项目污泥处置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现行法规标准开展污泥转运与无害化处置工作,污泥须运送至投标文件所填报环评手续完备的处置场地处置。投入符合交管、环保要求的密闭罐车或厢式货车,配齐消防、防泄漏应急工具,车辆做好清洗保洁,运输全程密闭,杜绝污泥滴漏遗撒。配置充足运力保障污水处理厂生产,不因车辆、天气因素影响污泥转运,转运能力匹配厂区设计出泥量。每车次出厂填写污泥运输登记表并称重检斤,以此作为结算依据;污泥全部运送至承诺处置场地处置,向采购人提供处置场地接收凭证。严禁污泥私自倾倒、转卖第三方,全部污泥实施合规无害化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承担处置全过程带来的环保处罚及法律责任,对处置后果全权负责。明确污泥处置尾产物去向并满足国家对应标准,服务全过程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承担项目全部人员、车辆安全事故责任,作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年 * 月 ** 日施行后,同步遵照该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年,合同每半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灵敏、赵智慧、张波、尚衍、刘文双(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甲**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欢欣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洪城环保污泥外运竞谈(二次).***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江苏万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辽宁洪城环保污泥外运处置项目(二次)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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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年,合同每半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满足本项目处置需求的环评批复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传提交响应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二)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 ***号。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甲**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阜新银行营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欢欣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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