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08-12
辽宁/丹东 中标结果
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丹东-2026-08-12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万鹏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边境合作区*区**号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其他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①服务对象到丹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提出需求或问题,专业律师或坐席人员接待,对属于公证、法律援助、民商事仲裁、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律咨询的提供办理、解答或意见建议。②服务对象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提出需求或问题,接听的专业律师或坐席人员接待,对属于法律问题的提供法律咨询或意见建议。③服务对象登入*****辽宁法网(网址:****://**.*****.***.**),了解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并提出法律需求或法律问题,在线的专业律师或坐席人员接待,对属于法律问题的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或意见建议。

服务要求:①坐席所有人员,应与需求方协商服装样式,由供应商统一购买,工作期间坐席人员统一着装。②坐席所有人员,在工作期间的餐费由供应商提供。③坐席分为:一般坐席和专业坐席。一般坐席包括公证坐席、法律援助坐席、民商事仲裁坐席、民调解坐席、复议坐席、热线坐席、网络坐席;专业坐席包括专业律师综合解答坐席(实体平台)、专业律师综合解答坐席(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坐席人员数量应满足工作需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丹、王路(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服务类计取。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专家名单不包含采购人代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司法局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号新区农委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娜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万鹏律师事务所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
项目概况

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丹东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丹东市银河大街*****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司法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号新区农委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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